编者按:《新华文摘》今年第12期上刊登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张江的《文学不能“虚无”历史》一文,作者针对当前文学创作中存在的“历史虚无主义”问题,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思考。“文史不分家”历来是我国文学界和史学界共识,是文学创作的优良传统。用文学的方式描绘历史,必须本着尊重历史、理性地认识历史、客观公正地评说历史的态度。背离这一根本态度,势必导致去历史化、去中国化、去主流化等现象。《大江南北》作为一本文史类刊物,将一如既往地坚持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,坚持理性、客观、尊重历史的态度,以多种形式,包括文学形式,宣传革命历史,弘扬爱国精神,践行“以史育人”的办刊宗旨。
现将文章摘要刊载如下,供大家学习参考。
文学不能“虚无”历史
文学中的历史虚无主义,意味着在文学叙事中,对一切有过正当价值判断的历史事件和人物进行否定,颠覆人类实践过程中积累和沉淀的意义和价值,导致对当下生活价值和精神标准的解构。
有些作家惯于以文学允许虚构为托词,逃避历史客观性对文学叙事的规约。文学创作的确允许虚构,但是,“虚构”和“虚无”是完全不同的叙事行为,“虚构”不等于“虚无”,更不能成为文学消解历史的理由。从性质上说,虚构和想象都仅仅是一种文学手法。在历史叙事中,其根本目的,是为了更加逼真、形象地表现历史,捍卫历史本身和历史规律的客观性。比如,《三国演义》这部历史小说,与历史著作《三国志》相比,其中不乏虚构成分,但我们看到,无论如何虚构,它都没有超越客观历史的边界,主要事件与《三国志》相同,就连人物性格也是在《三国志》留下的固定形象上发挥完成的。虚构的介入,不但没有虚无历史,反而更加有力地证明了那段历史,成为后人了解历史的生动文本。正因为如此,这部作品才世代相传,成为经典。
文学“虚无”历史,否定了历史和现实的连续性。历史和现实不是孤立分割的,两者之间具有深刻的连续性。历史有革命性的变革,但变革前后,同样具有密切的逻辑关联。表面看来,历史和现实分别代表着人类社会演进的“过去时态”和“当下时态”,各有所属,泾渭分明。一种存在一旦被归入历史范畴,似乎就意味着彻底终结。但事实上,历史和现实都处在一个既定的时空当中。从时间上说,时间流淌绵延不绝,像河水一样川流不息,交融汇合成一个连续的、不可分割的过程。没有绝对的历史,也没有绝对的现实。历史是昨天的现实,现实是明天的历史,两者处在永无止境的推进、转化之中。从空间上说,历史与现实共存一个空间,这个空间是人类历史和现实活动的共同背景和舞台。在这个舞台上,历史遵照自己的规律循序演进,不能随意颠倒和切割。一切现实存在,包括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等,都不是随意或无序产生,而是历史选择的结果,是历史动因在当下的辐射和延伸。其中,人类的创造性实践对社会发展发挥主导作用,但是,创造也是历史基础上的创造,蕴含着历史的智慧和思想。没有历史就没有现实。一切现实的存在,某种程度上说,都是历史的存在。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。
文学“虚无”历史,是在历史和现实的关系上预设了一个前提,即认为历史以脱离现实而存在,如何处理历史与现实无关,将历史视作可以随意消费的娱乐资源,肆意调侃、戏说、恶搞;或者将它当作表达自己特殊意图的工具,可以根据主观意图任意改写、涂抹。这种行为的危害就是,它拒绝了历史提供的各种文化经验进入现实的可能。历史被封存、消费,它所携带的经验和智慧也随之消散,人类的发展进步就失去了根据,一个国家和民族由此陷入集体失忆,进而迷失前行的方向。更关键的是,现实失去历史的逻辑支撑,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,成为悬而无着、摇荡无根的浮萍。例如,近年来,在“重写文学史”口号的策动下,一些文学史家对当代文学前后两个三十年采取了截然相反的态度。在文学史的书写中,对前三十年文学一概否定,将其批驳得一无是处;对后三十年,尤其是对20世纪80年代文学则极尽溢美之词,称其为文学的黄金时代。事实上,没有前三十年,何来后三十年?以诗歌为例,如果没有贺敬之、郭小川、李瑛等在诗歌上的赓续积淀和“文革”期间地下文学的悄然流行,又如何会有顾城、舒婷、北岛的出现?我们又该如何解释朦胧诗字里行间依稀尚存的政治抒情诗色彩?只看到前后三十年文学的断裂,而不见彼此之间的承续,这是对历史和现实内在关系的疏离和背叛。
文学“虚无”历史,颠覆了以历史为载体的文化价值体系。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价值体系,它构成了这个国家或民族最鲜明而深沉的精神底色。这种文化价值体系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,也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。它的生成和发展,始终与历史扭结在一起,同质同构。在历史演进过程中,民族的,本身就是历史的。文化价值体系处于动态调整之中,与社会发展同步前进、一起成长,不断丰富、完善、更新,淘汰野蛮,趋近文明,从而彰显着历史的理性选择。因此,千百年来积淀而成的文化价值体系,是一个民族付出巨大代价换取来的优秀的文化遗产。漫长的历史之流,每一个载入史册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,甚至留存下来的各种历史器物,最终都演化为一个个承载文化价值意义的符码,意义符码的过滤、筛选、认定,或褒或贬,构成国家和民族文化价值体系的核心。历史的传承,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价值的传承。对历史的尊重,也就是对一个国家或民族价值和信仰的尊重。
对历史的叙述和评判,包含着鲜明的价值取向。任何历史题材的文学创作,都是在已有的历史存在中发现价值,在形象化的阐释中重新做出价值判断。文学“虚无”历史,本质上是“虚无”价值,是否定和解构在历史中形成的民族文化价值,用悖逆、虚妄的价值观取代经过历史检验的进步的价值观。时下创作界最流行的,是从所谓“还原历史”“人性发现论”出发,对已有定论的历史人物进行重塑。其极端者,甚至将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汉奸打造成正面角色,寻找所谓的人性,给予无原则的同情。在这里,对汉奸形象的颠覆只是表象,真正颠覆的,是这个形象符号所承载的、人们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忠诚与背叛、坚强与怯懦、光荣与耻辱的价值判断。声称寻找历史演进和历史行为的真实内在逻辑,但他们所找到的,无非是突破民族理性底线的所谓“普适人性”。一切有价值代表性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,都被以“人性”的名义重估,在长期历史过程形成的价值判断,被粗暴地颠倒过来。似乎只有“人性”才是历史的真实、度量一切的标准,除此别无其他。民族传统价值观的积极因子和合理内涵被无视,或者成为被嘲笑和解构的对象。
历史是文学的丰富矿藏,为文学提供了大量创作素材和广阔书写空间。它自身固有的传奇性和内部所蕴含的深刻哲理,让文学家一直对它钟爱有加。古今中外,也的确产生了一大批历史题材的经典名著。但是,以历史为表现对象,并不能先天地提升作品的品位和质量。相反,对文学而言,历史是一把双刃剑。表现得当,可以为作品增加厚重感,使之成为壮美的史诗;表现失当,则会让作品陷入轻佻、浅薄,丧失文学应有的力量。这里的决定因素就是作家的历史观,用什么样的姿态面对历史。只有对历史抱有敬畏之心,深刻、清醒、客观、理性地认识历史、表现历史,文学才能在历史的书写中,展现出独特的思想魅力和艺术魅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