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2期●历史研究●

从侵华日军《报告书》看苏中反“清乡”斗争

作者:石太原

1943年春,日军以第13军团61师团师团长小林信男少将为总指挥,出动日伪军1.5万多人,对抗日根据地苏中四分区进行“清乡”。日伪从4月1日起,经过六个月的“实验清乡”、三个月的“延期清乡”,军事“清剿”、经济掠夺、政治伪化三管齐下,妄图“建立模范的理想之乡”,不曾想却是水中月、镜中花。梦想破灭后,军部难以置信,遂派出考察团深入“清乡”区进行实地调查,出笼了《苏北视察清乡实况报告书》 (以下简称《报告书》)。透过这份《报告书》,结合相关史料,可以看出当年苏中四分区反“清乡”斗争的艰苦卓绝和根据地广大军民的机智勇敢。

“清乡”范围及社情民意
  《报告书》说:“苏北清乡开展已有九个月,自(民国)三十二(1943)年四月一日起,范围包括启东、海门、南通及如皋之一部(丁堰至掘港),总面积三千六百平方公里,人口二百七十万,主要是农作物的产地。”又说:“本地居民中对张謇有极大的信仰,原因是张先生曾经提高彼等经济和给以良好的教育,使其生活优裕,所以有一种善良的政治影响遗留着。”“此外,尚有一种对民众极有力量的影响者,即新四军带来的共产党思想。新四军进入苏北历史虽极浅,但其影响民众不可忽视。”“新四军之长处,不在军事力和经济力方面,而在其组织力,统一民意,导以一定方向,加以组织,煽动其反清乡之意识,以此为基础组成政权,其工作非常巧妙,一如散沙之农民,能被结成有组织之力量。”
  由此可见,张謇抵制日货、实业救国的影响,以及“共产党思想”,乃是日伪心腹大患。因而日军在军事“清乡”的同时,进行“政治清乡”,宣传伪化思想。
日军对新四军兵力的推测
  《报告书》称:“本地区(四分区)新四军主力系属苏中区第一师第三旅,兵力约三千三百人……实际上本地区新四军拥有几许兵力,及其装备程度等,只有自其抵抗力量中推测,别无他法。”推测的方法是从战斗中机枪声判断,即“重机枪约二百人一架,轻机枪在最优秀部队约二十人一架,步枪大抵人各一支”。《报告书》又说:“其主力之表面活动几不能见,于工作(军事清乡)开始时,即一意避免与吾军作战,冀减少实力消耗,每次出击目的,无非扰乱性质,或仅思收夺武器而已。”
  《报告书》对新四军“扰乱”似乎不甚为意,但对“新四军之真面目,极难认识正确,不无恐惧”。“新四军借巧妙之组织力量楔入农村,至今已完全土著化,(清乡)工作人员到达时,看来(新四军)系善良农民,但一瞬间化为民兵,以手榴弹袭击区公署,烧毁竹篱。苏北新四军实为隐蔽之敌人,其肃清非易事。”
  《报告书》对“新四军现行之民众自卫组织”了如指掌。“自卫队为义务制,民兵队为志愿,自卫队不脱离生产,民兵为半或全脱离生产之贫农或无赖……作新四军之先头部队,其装备极端恶劣,土枪长矛大刀长枪等,亦有无武器,仅持锄头铁锹,名符其实之农民部队,其具有坚强之组织,备有避免我方扫荡之特长,布遍地区为新四军耳目,受其驱使,其所生效果不容忽视。”
  从这几段文字不难看出,新四军虽装备落后、武器简陋,但战法灵活、战术得当,寓军于民、平战结合,使日伪颇为头疼,难以应对。
税赋反应
  1940年11月,新四军一师三纵(3旅)东进之初,在如皋(东)掘港建立了四(分)区税务总处,废除国民党的各种苛捐杂税,并规定“税不重征”。对财政重要来源的盐税,苏中行政公署主任管文蔚《在苏中财经工作会议上的报告》中说:“过去国民党专制时代,盐税高到成本十几倍,我们现在税率只有百分之五到二十。”
  在田赋方面,苏中根据地沿用国民党政府章法,以泰东行署为例,分甲乙丙三等,分别每亩征收2元、1.8元、1.6元,草田1.4元、光白田0.5元。1941年5月,苏中行政委员会出台《征收救国公粮条例》,从6月起开征公粮,每亩甲等田9斤、乙等6斤、丙等3斤,租田则是(地)主7佃3分摊,佃户代交,在向业(地)主交租时抵扣。
  对于上述税收、田赋、公粮,《报告书》 称:“新四军对农民的征税较和平地区为重,但附加杂税绝对不收,此种措置,深得民众同情。”所谓“和平地区”,即为日占区,税收关卡林立,货物过一个关卡交一次税,甚至被以“资匪通共”罪名扣押没收,“附加杂税”又各自为政,名目繁多。新四军则“税不重征”。所谓“对农民征税较和平地区为重”,显然是指“爱国公粮”,一等田每亩9斤,“业7佃3”,业主承担七成,“重”了一点,但也是太仓一粟。
  据《苏中抗日斗争史稿》 (以下简称《史稿》)介绍,苏中区精兵简政,节约开支,减轻农民负担,从1942年下半年起,将田赋和公粮合并,“以十亩计算,甲等田征收70斤”,即每亩7斤。“把负担主要加在大、中地主身上”,以“一百亩计算,甲等田征收七百五十斤”,较之十亩计算,每亩增加半斤,“二百亩以上依次递增”。相对少于十亩者,地主负担是重了一点,但免去了国民党统治时期定下的每亩田赋2元,“此种措置,深得民众同情”,从而使苏中抗日根据地不但粉碎了日伪的“清乡”阴谋,而且得到巩固和发展。
“清乡”的社会基础“长老”
  《报告书》说:“新四军区域内全部老幼男女之农民,十八岁以上四十五岁以下之男女全部入自卫团,十二岁以上之少年加入少年先锋队……民兵则选自卫队(团)中二十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身体强健之农民充之,组织指挥与自卫团相同,最高指挥设指挥部组织,由分区司令兼任指挥。”“指挥以下有县总队部、区队部、乡队部,队长悉由县长、区长、乡长兼任之。”“民兵组织由地方总司令掌握,实际上却是(共产)党之指挥。其他地区之农民抗敌会,并以民兵组织为(共产)党之二大外围组织。”由此可见,农民已全部卷入抗日反“清乡”斗争之大潮,并有完整的组织架构和共产党成体系的指挥。
  对此,《报告书》提出建议:
“新四军之政策,极力避免农村中之阶级斗争,但斗争依然继续发生,故农村长老乃健全之中坚分子。”“长老”即地主、土豪、绅士。他们“恐叹甚深,故事实上实有清乡工作之社会基础,此类人物为新四军所苦虑而无法掌握者。以长老为中心,乡村团结甚巩固,农民依赖长老,长老对农民的操纵指挥,意外坚强”。
  那么,“长老”能否操纵指挥农民呢?《史稿》记载:1943年9月14日(中秋节)夜,“海启民兵群众在东南警卫团的掩护下,围困日伪据点几十处;九月十六日,又组织了二万多群众包围据点十一起。在南通,包围据点六起,参加群众二万多人次;在如皋,群众游击示威八次,四万多人参加。形成了群众性游击战争的高潮”。在这样的形势下,“长老”逆势“操纵指挥农民”,显然已无可能。
  事实上,不是“长老”“操纵”农民,而是农民“监督”“长老”。《史稿》说:“日伪为达到‘政治清乡’目的,大肆进行欺骗宣传,诱迫群众组织维持会进行伪化统治。在日伪的军事镇压和政治欺骗下,一部分地主企图妥协投降,主张‘维持’。因此,在反对日伪‘政治清乡’的同时,开展了反对‘维持’势力的斗争。党组织在各阶层人民中进行气节教育,表扬英雄人物,开展民主论战,分化瓦解维持势力,打击顽固分子。”
  《报告书》也发现:“清乡开始后,新四军及党所用掌握农民之方法,为怀柔乡镇上之主要人物,利用其声望动员农民从事反清乡工作……使(之)与自卫队合作,组织民兵。”
  可见,日伪所谓“以长老为中心”对“农民的操纵指挥,意外坚强”,反倒令人“意外”,未免异想天开,一厢情愿。
《报告书》漠视火烧竹篱笆
  1943年7月1日夜,苏中三、四分区4万多群众和民兵,在主力部队掩护下,分成几十路,在150多公里的封锁线上联合行动,锯倒电杆,割断电线,挖断公路,焚烧竹篱笆,使日伪用三个月修筑的封锁竹篱笆灰飞烟灭。与此同时,新四军主力乘机挺入通中、通西地区,使海(门)启(东)之敌不得不撤回南通,以对付我主力部队。对于这场声势浩大,使其强化“清乡”“七月计划”失败的人民战争,《报告书》却是轻描淡写——“无大害”。
  果真“无大害”吗?火烧竹篱笆,不仅使日伪历时三个月筑起的这道封锁线一夜之间化为灰烬,而且新四军主力3旅7团回师内线作战,与坚持原地斗争的地方武装联手,拔除日伪中心据点,打击“清乡”队伍,使“清乡”人员不敢下乡,日伪计划半年收官的“清乡”陷入泥潭,不得不再花三个月“延期清乡”。在“延期清乡”中日伪加大兵力,区区一隅的启东地区,就从江南调来“清乡”经验老道的特工、伪警5000多人,进行“重点清乡”,又告失败。为此,日伪再延长三个月“高度清乡”,仍以失败告终。
  综上所述,《报告书》对为期九个月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的“清乡”失败,避重就轻,闪烁其词,或自说自话,盲目乐观,而《史稿》对反“清乡”斗争胜利的评价,不偏不倚,实事求是,恰如其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