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6年7月,蒋介石撕毁停战协议,出动第一绥靖区12万人马,西起扬州、东至南通,大举进攻苏中解放区。粟裕指挥华中野战军3万余人奋起反击,从海安、如皋星夜出发,长途奔袭宣(堡)泰(兴),歼敌整编83师3000余人和一个重炮营;接着又马不停蹄转战皋南,三天歼敌整编49师师部及一个半旅1万余人。正当我军准备对残敌一个团发起攻击时,三路敌军援兵蜂拥而来,整编83师兵出姜堰,东下侧后包抄,企图“一举解决苏中共军”。粟裕果断决定避其锋芒,下令部队撤往海安以北、东台三仓河以南沿海一带隐蔽休整。休整期间,我军相机进行海安、李堡两场战斗。至此,苏中战役四战四捷,歼敌33000余人。
四战四捷,喜中生忧
在总结胜利活动中,粟裕充分肯定了广大指战员的不怕疲劳、连续作战、英勇善战。然而,粟裕话头一转,郑重指出:我们不要忘其所以,在某种意义上讲,打仗就是打后勤,即使是一支虎狼之师,如果没有后勤保障跟进,一个班12个人,只要有3人伤亡,就要有6人去处理,剩下3人,还有攻击力吗?后勤跟不上,缺粮断炊,饿着肚皮能打胜仗吗?我们没有兵站基地,伤病员是靠广大群众抬着担架,冒着枪林弹雨接送;我们没有粮食仓库,藏粮于民,公粮都是由群众保管,随用随取……我们之所以能以寡敌众,连战连捷,苏中人民大力倾力支前,劳苦功高,功不可没!正如华中工委书记、南线后勤司令部政委陈丕显同志所说,“要人有人,要物有物,形成了个个争贡献的热潮”,“兵马未动,粮草先行,保障了战斗的胜利”。
粟裕细看苏中区南线后勤司令部报告中支前动用的人力、物力,一个个惊人的数字,让他欣慰之余也忧心忡忡。山雨欲来,大战在即,各级地方政府就把支前工作放在首位,发动群众加工大麦、元麦,又将小麦磨成面粉蒸馒头后切片晒干,以防前线战斗激烈无法开伙。在皋南战斗中,如皋县丁东区支前成品粮高达50万斤,战场附近的马塘、渡军井两个区更是争相贡献,分别在复兴、石塘设有数十万斤的粮站,甚至连蒲西区、卢港区也准备了充足的粮草。粟裕看着看着,要来一把算盘:皋南战斗历时3天,华野3万余人,每人每天2斤粮,满打满算一天8万斤,一个丁东区的支前粮食,一半就足足有余了!海安保卫战,第七纵队不足万人,打了3天,西场、噇口两个区群众磨了20万斤小麦。李堡战斗20小时,东台县唐洋区群众磨了10万斤小麦,蒸了5万斤馒头……供过于求,浪费惊人。越算,粟裕心情越发沉重。
自1940年10月黄桥决战胜利后,粟裕率领的新四军1师一直坚持在苏中抗战。苏中是鱼米之乡,物产丰富,但在日伪占领期间,因日军强征暴敛,大肆掠夺粮棉油,民不聊生,群众苦不堪言。苏中解放区1946年5月开始土改,先在三个区做了试点,群众才收了一熟麦子,当下土改全面推开,“前方打仗,后方分田”,但群众分得的土地,主粮玉米才开始扬花吐缨,要等到秋天才有收获。现在征用这么多的粮食支前,超出了应征公粮的定额,显然存在预征现象。预征,寅吃卯粮,自卫战争刚刚开始,仗还得打下去,还要源源不断地群众支前,只顾眼前、竭泽而渔,势必引发饥荒。
粟裕放下算盘,打电话给华野后勤部司令员贺希明,要他立即派人深入连队,调查战时粮食实际用量,作出一个指战员既能吃饱又不浪费的定量标准。
“浪用民夫”,数字惊人
在后勤部的报告中,粟裕还发现“浪用民夫”的现象。他责成华中野战军政治部主任钟期光牵头,由政治部、后勤部、苏中区党委组成联合调查组,深入调查地方上如何“出力”、部队如何“使用”的实际情况,纠正过度使用民夫的行为,减轻群众负担。
调查发现,担架队伍十分庞大,仅就规模较大的皋南战斗而言,丁东区由区干部带队,出动了3500副担架,而华野伤亡官兵只有1660人。
根据宣泰、皋南战斗中支前出现的问题,华中野战军、战地工作委员会发出了 《关于民夫工作的联合通令》 ,规定“所有各部队,不要不通过后勤机关,直接就地向乡村长要民夫,更不能随便在各地拉夫捉夫”;“不要把民夫当作战斗员来使用,一道与冲锋部队前进,致使民夫伤亡”;“规定所有(抬单架)民夫,只能到团的前线包扎所为止,应距离火线上半里至一里路程”。
《通令》 下发后,部队执行却参差不齐。调查结果表明,“担架队伍十分庞大”,“民夫又多”,“浪用民夫已到惊人的程度,许多人什么都不背,一切交民夫挑起来,许多不必要的东西也用民夫挑起来”;“根据四十天后勤工作之估计,此次作战中共用去民力达一与三之比至一与四之比,即是说一个兵用去了三至四个民夫,这是一个很大的浪费”。
调查中还发现:“有的拿民夫摆在火线上去抢救伤兵,或抢架浮桥,甚至在通过封锁线时不派掩护部队,致使民夫伤亡很大,在四十天中已有数百民夫伤亡,拖病者更多。”
针对上述情况,华野司令员粟裕、政委谭震林、参谋长刘先胜、政治部主任钟期光为爱惜民财民力,经济使用民力,于8月22日联名给各级军政首长发出一封信,提醒各部:“今日之战争是人力物力对比之战争,我在物力上是占极大的劣势,但战争是在解放区内打,而在人力上我是占了优势的,然而,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爱惜这个力量,很经济使用这个力量,那么,我们的人力仍然是有限的,将会使我们因人力物力接济不上而走到失败。”
粟裕命令所有非战斗人员包括伙夫,利用休整期间,进行后勤保障战场训练,把一线风险留给自己,减少民夫征用。
对症下药,扎实整改
粟裕、谭震林等在给各级军政首长的信中,不仅提醒浪用民财、民力将会“走到失败”,而且确定了使用民夫原则:“前方民夫最多只能是一比一即够用,后方运输线有了一比零点五即够用。”为了节省民力,有利于持久作战,信中列出七条,对如何使用民夫和干部战士自己需背的物品、如何组织担架队和负担伙食担子、如何组建工兵连架桥修路,都作出了具体规定。
信中要求:“各师、旅首长应寻找一切空隙时间,以团为单位,召集连以上之军政事务干部,打通思想,严格说明爱惜人力物力之重要性,必须做到民夫(除担架队外)直接使用者,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五,即一万军队不能超过二千五百民夫,并求得逐渐减少,以备持久作战。”
七条规定虽以书信而非命令、条例等形式严辞下达,但条条对症下药,具体细化,且无伸缩性,操作得心应手。可见,粟裕以民为本,在爱惜民力、节省财力上细致入微,既是为“持久作战”深谋远虑,也是对人民群众疾苦的深切关怀。
七条规定下达之前,后勤保障部门首先整改,将苏中区南线后勤司令部和华野后勤部合署办公,参与作战计划制定。作战计划制定后,评估后勤保障,精确计算,预留备份,以防不测,才向相关地方政府下达支前任务。8月22日,一封信下发的第二天,我军发起如(皋)黄(桥)路战斗,后勤司令部根据作战计划的时间、地点、路程,按照七条规定原则,就近向如皋县卢港区和设在古溪的泰兴县后勤总站下达支前任务,殿后的区乡按兵不动,仅作预备队待命,有条不紊,不再一拥而上。禁止参战部队不通过后勤机关,擅自就地向地方乡村长征粮征夫。特别是担架队的安排,分工明确,卢港区出动的1200副担架,就近负责搬经至八角井30多里战线。古溪总站负责搬经至黄桥40多里一线,将担架队分成三站,一站把伤员送至包扎所,二站转运到战地医院,三站则利用水网地理优势,重伤员乘坐小船,由民兵武装护送到百里之外的台北(今大丰市)后方医院,井然有序。如(皋)黄(桥)战斗战线东西60多里,歼敌17000多人,战况空前激烈,粮草、民力却能调用,杜绝了浪费浪用,确保指战员吃饱喝足,3500多名伤病员也都妥善安置。
水能载舟,超载倾覆。回顾这段以民为本,经济使用民财、民力的历史,赓续优良传承,意义深远。